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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信息

全球140+(厦门取还)

日期: - 本产品最少预订5天,最多预订360天

单价:¥43.00

押金预付:¥500.00/台

数量:
最多只能预订50台设备

总价:¥543.00


取机网点: 厦门
地址:
营业时间:

还机网点:

地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航站楼一层公共大厅国际到达口右侧电话卡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环球漫游
营业时间:周一到周日7:00-23:00(营业时间外还机请投放到柜台还机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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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信息

  • 使用

租赁规则和服务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在环球漫游(以下简称乙方)所领取的设备仅限于在约定的甲方出境目的地使用,请在出境后按照领取设备时乙方工作人员告知使用或产品购买页面说明使用。

若发生设备丢失的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乙方微信客服人员(微信号:hqmy-wifi),乙方会采取关闭设备等相应措施,尽量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甲方所选服务期间内的费用不予退还,丢失设备后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甲方在线购买服务时漏选设备的使用天数,需在微信公众号上续租或在领取设备时按乙方官网原价现场补交相应的设备使用费。

若超过购买的使用时间没有续租且购买服务结束当日24点前仍未归还(若选择邮寄方式归还则应当在服务结束的第二天发出快递),将按所选产品在乙方官网公示的原价收取超时设备使用费。

如需快递,则快递费用由甲方支付。

发票开具:客户应当在结算账单起30日内索取发票。

若在起租期外提前归还设备,甲方所选服务期间内的余下日租费用予以退还(套餐及优惠活动除外)。


环球漫游提供的所有网络数据服务,均以境外当地电信运营商向客户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为基础。依据当地法律或运营规则,运营商会对其互联网接入服务采用公平使用原则。公平使用原则针对无限流量产品,旨在限制用户在短时间内使用数据流量超过当地平均流量使用上限,损害或妨碍其他用户的网络体验。境外当地运营商据此原则可能对用户采取降速、降级、暂停等措施,造成用户联网速度减慢或暂停。公平使用原则的具体内容以境外当地运营商明文规定或实际采用的措施为准。乙方对于因境外当地运营商采用公平使用原则导致用户使用体验的任何降低或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均不承担责任。各类型设备具体的流量上限请查询环球漫游官网(http://www.vipwifi.com/)产品购买页面。

环球漫游也提示客户:请遵守上述公平使用原则,尽可能避免长时间使用流量消耗较大的应用(如在线观看视频等)。


第一条[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国大陆境外的网络数据服务,包括提供相应硬件和接入通道,以便甲方将其手机等移动设备接入境外当地运营商运营的互联网。甲方因此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包括设备使用费或流量费(对于流量套餐)等。

第二条[使用申请]

甲方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在领取设备时向乙方交纳相应押金,若无损毁、丢失情形最后结算时则押金全额退还给甲方。

第三条[使用地区]

①在隧道、地下、山区或海上等无网络覆盖区域及因境外当地运营商网络问题可能会造成设备无法使用

②因甲方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无法使用,由甲方承担损失。

第四条[收费说明]

①押金:不同国家型号的设备押金价格不等(以乙方公布为准)。

②每日使用费的计算方式:甲方领取设备之时截止到当日北京时间24点为一天,之后按北京时间自然日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最少起租时间为3天(根据产品不同,最少起租时间也有所不同)。

③在线预约完成后,未取机或在租赁期起始当日24小时内取消订单,乙方将收取一天费用。但特卖商品不退不改任何费用。

④若因甲方在出国前未关闭GPRS而产生的国际流量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丢失说明]

①设备丢失,甲方按照协议内赔偿标准在回国当日应立即缴纳赔偿金,如未按期缴纳,将从押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②设备丢失,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微信客服人员,乙方会采取关闭设备等相应措施,尽量将双方损失降到最低。但甲方所选服务期间内的费用不予退还,丢失设备后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时间]

①归还时间:甲方应在约定的返还日期的当日归还设备并结算。

②迟延归还:甲方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归还及结算费用的,乙方将按乙方官网公示的设备原价收取甲方超时使用费。

③延时续费:甲方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回国归还设备,需及时在乙方微信公众号上办理续租手续。

④提前归还:若甲方在起租期外提前归还设备,则乙方退还将服务期内余下日租费(套餐及优惠活动除外)。

⑤甲方对结算费用有异议的,需在归还设备7日内向乙方提出。

第七条[机器故障]

设备发生无法使用的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乙方微信客服人员。

第八条[使用限制]

①租用期间若甲方违反使用条款及被发现使用不当时,乙方有权中断甲方对本机器的继续使用权。

②基于流量公平使用原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作任何赔偿。

第九条[合同内容]

本协议书所载明的各部分,包括“特别提醒”、“免责声明”、“使用条款”和“损坏赔偿”等及其他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分歧时,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后无法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进行处理。


乙方所提供设备和配件均需收取相应押金,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和配件。如设备或配件丢失或者因损坏而无法正常使用,或因其他原因未予按时返还,甲方需对相应设备和配件进行赔偿,押金标准及赔偿金标准见下表:

设备与配件押金内容 押金标准
移动电源 100元/套
随身wifi 500元/台

损坏项目 赔偿金标准
主机丢失/损坏/进水 按所付押金全额赔偿
随身WiFi包 20元/个
充电插头 20元/个
充电线 10元/条
电池 100元/个
屏幕/外壳 200元/部
后盖 100元/个

邮寄流程:请注意归还日期限定

(提前一天)邮寄到货 (出国当天)开始计费 使用中 使用中 使用中 (回国当天)截止计费 (回国次日)顺丰寄出 购买服务时间结束1天内未寄出开始收取延时使用费

注:归还邮费自理,归还仅限使用顺丰快递,以免损坏丢失。购买服务时间结束1天内未寄出快递,将收取延时的设备使用费。若在起租期外提前归还设备,甲方所选服务期间内的余下日租费用予以退还(套餐及优惠活动除外)。

自取流程:请注意归还日期限定

(提前一天)市内取机 (出国当天)机场取机 使用中 使用中 使用中 (购买服务结束当日24点前)机场归还 (购买服务结束次日17点前)市内归还 回国24小时内未归还开始收取延时使用费

注:市内提前一天领取设备不计费。机场仅限出发日当天到机场柜台领取。周六、日市内不接受归还,请选择邮寄或者机场归还。回国当日24点前未归还设备,将收取延时设备使用费。若在起租期外提前归还设备,甲方所选服务期间内的余下日租费用予以退还(套餐及优惠活动除外)。

联系客服

微信服务号:hqmy-wifi

电话:(+86)4006-50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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